加入日期:
2020.03.16
区域:
浙江省
内容:
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陆家桥港东西江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陆家桥港东西江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根据《***小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海工管办[****]*),现就本工程招标情况通报如下:
关键词:
街道
招标公告文本
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陆家桥港东、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陆家桥港东、西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根据《海宁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预选管理办法(试行)》(海宁公管办[2020]1号),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陆家桥港河。
2.2建设规模:海宁市海昌街道陆家桥港东段河道设计整治7个点西起余家桥港,东止于航平深水道,全长260.36m。全程南岸新建护岸设计251.4m,详见项目建设位置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海宁市海昌街道陆家桥港西段河道设计整治起点西起书院路,东止于书山陵园东南角,全长407.01m。全程北岸新建护岸设计544.38m,南岸新建0+000至0+120护岸。 详见项目施工位置图,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预计建设投资:约198万元人民币。
2.4建设工期:90日历天(其中陆家桥港东段要求在70日历天之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列入海宁市小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承包商预选名单;
(2)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证书);
(3)项目技术负责人***
(4) 项目安全经理***
(5)拟派出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存在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公司,或存在直接管理和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竞标同一标段,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竞标同一标段,但同一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竞标同一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无需现场报名。凡海宁市小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单中的施工企业,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0-3-16 08:30至2020-3-26 08:30期间,通过“浙江省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招标平台”自主报名。
4.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可在注册后通过“海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7日14:00,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1206开标室(疫情期间,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派出的人员须是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佩戴口罩的出差人员,人数控制在1-2人)。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3月27日14:00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候选人的评分、比较或推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现场附近围攻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传纸条、窃窃私语以及其他对路过的评标专家施加不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没收投标保证金。